上訴委員會最新裁決: DACA不能自動阻止遞解程序 羅越 陳冠英律師事務所 陳冠英律師事務所歡慶 30週年
感謝社區一路支持,本所限時調降法律服務費用,與您共享三十週年喜悅。 2026年4月24日,美國移民上訴委員會(Board of Immigration Appeals 簡稱BIA)發布了一項具有先例意義的重要裁決-Matter of Santiago-Santiago, 29I&N Dec. 589 (BIA 2026)。這項決定對Deferred Action for Childhood Arrivals(童年入境者暫緩遣返計劃)簡稱DACA受益人、移民律師以及移民權益倡導者都非常重要。這項裁決並沒有取消DACA本身,也沒有直接終止DACA帶來的工作許可或延期遣返保護,但它明確指出:僅僅擁有有效的DACA身份,並不足以自動阻止政府繼續推進遞解(Removal Proceedings)程序。 案件主角CatalinaSantiago-Santiago是在沒有合法入境許可或假釋(parole)的情況下進入美國的,這也是國土安全部(DHS)對她提出遞解指控的依據。不過,她同時也是DACA受益人,並且已經與一位美國公民結婚。從現實情況來看,她似乎具備透過婚姻申請身分調整(Adjustment of Status)的潛在資格。儘管如此,2025年8月,美國國土安全部(Department of Homeland Security 簡稱DHS)仍為她啟動了遞解程序。她的律師隨後向移民法庭提出請求,希望法官「無偏見終止」(terminate without prejudice)案件。律師提出的理由包括:她擁有有效DACA身分(有效期至2026年4月);她表面上符合婚姻移民身分調整資格;聯邦法規允許對獲得「延期遣返」(deferred action)的人進行自由裁量終止案件。 最初,移民法官接受了這項請求,並終止了遞解程序。但DHS隨後提出上訴。政府認為:DACA並未賦予永久合法身分;DACA不會阻止政府啟動遞解程序;更重要的是,她先生尚未提交I-130親屬移民申請。因此,政府認為,她並沒有真正進入身份調整程序。最終,BIA支持了DHS的觀點。 BIA的核心觀點可以概括為:移民法官確實有權對DACA受益人的案件進行自由裁量終止,但這種裁量必須經過真正的分析,而不能僅因為申請人擁有DACA身份就自動終止案件。換句話說:DACA是一個重要因素,但不是決定性因素。 BIA指出,法官必須認真衡量:為什麼申請人要求終止案件;DHS為什麼反對終止;政府對案件審理的利益;移民程序最終性的公共利益。在本案中,最初的移民法官幾乎完全基於申請人的DACA身分而作出終止決定,而沒有充分分析政府提出的反對理由。 雖然這項決定引發不少關注,但也需要明確幾點:1. DACA並沒有被取消,這項裁決並沒有終止DACA計畫本身。 2. 不會自動失去工卡,DACA相關工作許可仍然有效。 3. 不會自動導致所有DACA受益人被遣返,如果申請人目前沒有進入遞解程序,這項裁決不會自動導致遣返風險。 4. DACA受益人仍可能獲得案件終止,BIA並沒有說DACA受益人一定不能獲得終止,而是要求法官必須進行更完整、更平衡的分析。 這項裁決最大的意義在於,它進一步明確了DACA在執法層面的「限制」。 DACA從一開始就屬於一種「行政性延期執法措施」(administrativerelief)。它意味著政府可能暫時降低某些人的執法優先級,但並不等於賦予永久合法身分。這項裁決實際上強調了一個長期存在但常被忽視的問題:DACA並不等於「不會被遞解」。如果DHS決定對某位DACA受益人啟動遞解程序,並且反對終止案件,那麼政府的立場現在將被賦予更大權重。 對於正在遞解程序中的DACA受益人來說,提前準備變得更加重要。 1. 盡快完善移民申請,如果存在家庭移民路徑,例如美國公民配偶,應盡快提交I-130申請。 2. 準備完整的有利證據,因為法官現在需要進行更全面的自由裁量分析,因此以下內容可能非常重要:在美居住時間;社區參與情況;工作記錄;家庭關係;納稅記錄;志願活動;無犯罪記錄;個人成長與社會貢獻。這些都可能影響法官最終判斷。 3. 不要只依賴DACA身分本身,律師現在需要準備更完整的法律策略,而不能只依賴「申請人有DACA」這一點。 對於目前仍受DACA保護的數十萬人來說,理解這項裁決的真正意義非常重要。它提醒人們:DACA仍然有價值,但不能被視為絕對安全保障。尤其是在遞解程序背景下,擁有完整法律策略、及時申請其他移民途徑、以及積極準備案件資料,變得比以往更加重要。 美國移民法律是一個相當專業的問題,需要專業的指導,要進行任何相關的動作或決定前,找到值得信賴又專業的律師團隊從旁協助是不可或缺的,拉斯維加斯的陳冠英律師事務所,執業三十年,堪稱箇中翹楚,打個電話[url=tel:702-638-8886]702-638-8886[/url],[url=tel:702-308-4915]702-308-4915[/url],微信號“EricChenLaw”,就是搞清楚一切問題最簡單的方法了! 陳冠英律師事務所還提供公民入籍考試個別輔導。除入籍百題外,也輔導移民局公民申請表的內容及考試基本會話,以最大限度提高考試通過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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